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2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保惠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更新改造南融资区地块项目F-4#住宅及公建配套,F-5#住宅及公建配套,F-S1#商业及公建配套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2270900700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立交南侧、番中公路西侧 |
建设规模 | F-4#住宅及公建配套1幢,地上24层:11650.39平方米;F-5#住宅及公建配套1幢,地上24层:11225.78平方米;F-S1#商业及公建配套1幢,地上1层:1053.8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