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柏塘片区安置房项目--住宅及地下室(自编号A4#~A6#、M1#、T1#、T2#)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502270650875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云正大道与民汇四路交汇处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A4#)1幢,地上26层:14706.13平方米,地下2层:50282.12平方米;住宅(自编号A5#)1幢,地上26层:14576.98平方米;住宅(自编号A6#)1幢,地上26层:14678.83平方米;门楼(自编号M1#)1幢,地上1层:122.5平方米;楼梯间(自编号T1#)1幢,地上1层:22.83平方米;楼梯间(自编号T2#)1幢,地上1层:21.3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