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3-0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昱龙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科技企业总部项目-办公(自编号5B#)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2270902328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开创大道以东、云埔一路以北 |
建设规模 | 办公(自编号5B#)1幢,地上8层:12886.52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