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3-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自编号:11#、12#)、居民健身场所(自编号:S10#)、地下室(自编号:DX-1#-1)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3140663296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11#)1幢,地上33层:11374.61平方米;住宅(自编号12#)1幢,地上33层:11406.69平方米;地下室(自编号DX-1#-1)1幢,地下2层:41144.18平方米;居民健身场所(自编号S10#)1幢,地上1层:531.9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