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3-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东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保利东漖项目H、J地块J-1 |
综合受理号 | lw4553602212503190667415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村辖内 |
建设规模 | J-1住宅及地下室,1幢,地上3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8672.8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13185.8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