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3-2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置昇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智能驾乘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项目(一期)—12#非机动车棚、13#非机动车棚、14#非机动车棚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50313106956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万泰路西侧,武警路南侧 |
建设规模 | 12#非机动车棚1幢,地上1层:335.76平方米;13#非机动车棚1幢,地上1层:338.3平方米;14#非机动车棚1幢,地上1层:334.0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