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3-2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和商业广场二期停车楼 |
综合受理号 | hzMB2D12832250310100007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海珠区叠景路128号 |
建设规模 | 自编2# 停车楼1幢,地上5层:4555.0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