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4-02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多宝路、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逢源市~逢源正横街一巷修缮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lw4553602212503271B02950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市1、3、5、9、11、13、15、19、21、23、25、27、31、33、35、37、43、45、47、49、2、4、8、10、12、14、16、50、52号;逢源正中约 1、2号;逢源坊 1、2、4号;逢源正横街1、3、2号; |
建设规模 | 外立面整饰工程37幢。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