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日 期 | 2025-04-03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广州)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热部件售后服务研发生产基地(办公楼、门卫、停车棚一、停车棚二)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504010901045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穗港智造基地平高路南侧、云生三路东侧 |
建设规模 | 办公楼1幢,地上7层:10963.96平方米,地下1层:634.69平方米;门卫1幢,地上1层:77平方米;停车棚一1幢,地上1层:409.5平方米;停车棚二1幢,地上1层:181.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