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0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常元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九年一贯制学校(自编号:X-1、X-2);风雨操场、食堂、配套电房及地下室(自编号:X-3)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4010678744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北、天贵路以东 |
建设规模 | 学校(自编号:X-1、X-2)1幢,地上5层:15303.66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配套电房及地下室(自编:X-3)1幢,地上2层:2723.11平方米,地下1层:3138.5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