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1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JLXC-A2-1地块何棠下村旧村改造住宅项目( 复建地块十五)12#垃圾收集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点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4080902850 |
建设位置 | 知识城环九龙湖凤仁三路以北、凤仁四路 以南、棠庆街以东、何棠下一路以西 |
建设规模 | 12#楼垃圾收集站1幢,地上2层:310.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