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4-1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郊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桥南名都4#楼(加建电梯) |
综合受理号 | 2025508813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与南城路交汇处东南面 |
建设规模 | 4#楼加建电梯及连廊工程1幢,地上4层:48.68平方米,地下1层:8.32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