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1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党校 |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校园改扩建工程——原教学培训楼(自编培训楼)外立面整饰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yx355773918250403068057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先烈中路99号 |
建设规模 |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校园改扩建工程——原教学培训楼(自编培训楼)外立面整饰工程(本次外立面整饰工程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改变建筑结构、建筑使用性质等)1幢。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