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碧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碧潭新社区-祠堂(自编号31-01栋、31-02栋、31-03栋、31-04栋、31-05栋、31-06栋、31-07栋、31-08栋、31-09栋)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0421069822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 |
建设规模 | 祠堂(自编号31-01栋、31-02栋、31-03栋、31-04栋、31-05栋、31-06栋、31-07栋、31-08栋、31-09栋) 9幢,地上1层:54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