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2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改造项目复建FR4(AP0607002)地块-公建(自编号8-1#、8-2#公建配套)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421090301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以南、港前路以北 |
建设规模 | 公建(自编号8-1#、8-2#公建配套)1幢,地上1层:56.4平方米,地下1层:529.3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