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日 期 | 2025-04-2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海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AB0409195地块项目(住宅自编号1#2#3#4#、地下室、电房自编号7#)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504220701227 |
建设位置 |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南路南侧AB0409195地块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1#)1幢,地上33层:23652.24平方米;住宅(自编号2#)1幢,地上32层:21354.87平方米;商业(自编号2#)1幢,地上1层:1437.09平方米;住宅(自编号3#)1幢,地上31层:19587.18平方米;商业(自编号3#)1幢,地上1层:1505.63平方米;住宅(自编号4#)1幢,地上31层:18803.48平方米;商业(自编号4#)1幢,地上1层:759.06平方米;电房(自编号7#)1幢,地上1层:198.56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2层:34724.4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