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4-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万瑜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站商务区BA0402074地块一期地下室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50423091244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钟韦公路以北、兴业大道以南 |
建设规模 | 一期地下室(一)1幢,地下2层:10742.83平方米;一期地下室(二)1幢,地下2层:11526.3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