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4-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陈润祥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楼工程1幢(自编陈润祥住宅建设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504230912426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绿怡居小区34号 |
建设规模 | 自编番禺区绿怡居34号陈润祥住宅1幢,地上4层:558.9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