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4-3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保鸿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公配楼、住宅楼工程(自编天河区临江大道北侧AT080722地块项目2#、6#、8#)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504280707394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临江大道以北、员村二横路以西 |
建设规模 | 商业公配楼工程(自编号2#)1幢,地上2层:8106.54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6#)1幢,地上48层:32812.9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8#)1幢,地上48层:3187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