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5-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50430091259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南大干线以南、彬社路以东、南约涌以西地块 |
建设规模 | 1#住宅1幢,地上32层:17844.12平方米;2#住宅1幢,地上30层:17947.56平方米;C01地下室1幢,地下2层:14253.17平方米;小区门楼1幢,地上1层:120平方米;风雨连廊-1#1幢,地上1层:25.61平方米;风雨连廊-2#1幢,地上1层:158.0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