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5-22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地香山湖项目9、11#地块(南坡)-住宅(自编号DG132#~DG135#、DG145#~DG148#)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05160720868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公安村、九如村、禾丰村、叶岭村 |
建设规模 | DG132#1幢,地上3层:643.48平方米;DG133#1幢,地上3层:605.19平方米;DG134#1幢,地上3层:605.19平方米;DG135#1幢,地上3层:643.48平方米;DG145#1幢,地上3层:643.48平方米;DG146#1幢,地上3层:605.19平方米;DG147#1幢,地上3层:605.19平方米;DG148#1幢,地上3层:643.4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