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5-22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蕉冚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赖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江屋排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黄圹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温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白洞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太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曾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3#、4#、5#商业,地下室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05190721408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广汕公路北侧 |
建设规模 | 3幢,3#:地上3层:4871.42平方米,地下1层:8972.25平方米。4#:地上3层:2762.50平方米。5#:地上4层:6447.50平方米,地下1层:2527.7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