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5-23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110千伏板头输变电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522090158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与金隆路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规模 | 配电装置楼1幢,地上4层:4535.60平方米,地下2层:2097.2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