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日 期 | 2025-05-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二经济合作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刘村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华一社、华二社复建安置工程项目)-住宅(自编号B5#-B7#)、其他(B5-1#、B6-1#、B7-1#)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526090348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华一、华二经济合作社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B5#)1幢,地上31层:17523.74平方米;住宅(自编号B6#)1幢,地上39层:25208.65平方米;住宅(自编号B7#)1幢,地上39层:25322.22平方米;商业(自编号B5#-1)1幢,地上1层:251.73平方米;商业(自编号B6#-1)1幢,地上1层:355.94平方米;商业(自编号B7#-1)1幢,地上1层:353.96平方米;其它(自编号4#变配电房)1幢,地下1层:375.55平方米;公建(自编号公共卫生间)1幢,地下1层:100.3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