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5-3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工程1幢(汽车业务总部项目厂房(自编1#))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505270912896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HL18J-03草堂立交东侧C地块三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1#)1幢,地上11层:13692.1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