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6-0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二期工程C-11教学楼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6030901692 |
建设位置 | 庆盛枢纽区块西北角,位于京珠高速以东,庆盛大道以西,东涌大道以北,规划一路以南 |
建设规模 | C-11教学楼1幢,地上5层:1490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