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6-03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钟柱诚、冯少卿、乔国华、周博、吴旅等业主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东华东路光东前街七号之一建筑(3-9楼)外立面整饰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yx3557739182505211B104671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七号之一 |
建设规模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东华东路光东前街七号之一建筑(3-9楼)外立面整饰工程1幢。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