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6-0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阁智造创新工业园项目(1#栋高层厂房、地下室)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50530090167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东侧、黄阁大道北侧 |
建设规模 | 1#栋高层厂房1幢,地上8层:92246.82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1层:1243.1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