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6-0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领为视觉汽车零部件(广州)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领为汽车智能视觉产品大湾区总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1#厂房、2#厂房、3#员工宿舍、4#食堂、5#2A连廊、6#2B连廊、7#2C连廊、8#2D连廊、9#架空平台、10#门卫1、11#非机动车棚)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50604090171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利东路西侧、武警路南侧 |
建设规模 | 1#厂房,1幢,地上4层:24652.03平方米;2#厂房,1幢,地上3层:32365.12平方米;3#员工宿舍,1幢,地上8层 :11132.50平方米;4#食堂,1幢,地上3层:3038.35平方米;5#2A连廊,1幢,地上2层:98.70平方米;6#2B连廊,1幢,地上3层:306.51平方米;7#2C连廊,1幢,地上4层:197.40平方米;8#2D连廊,1幢,地上2层:150.40平方米;9#架空平台,1幢,地上1层:218.80平方米;10#门卫1,1幢,地上1层:128.16平方米;11#非机动车棚,1幢,地上1层:84.5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