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6-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瓦窑岗服务区东区加油站 |
综合受理号 | ch007517619250606073745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务丰村、白石村京港澳高速公路瓦窑岗服务区 |
建设规模 | 加油站(自编5#东区加油站)1幢,地上1层:479.8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