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6-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保雅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44地块项目3#住宅 |
综合受理号 | lw4553602212506090739168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荔湾区珠江隧道及花地大道以东、珠江以南、芳村大道以北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自编号3#)1幢,地上58层:29042.6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