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6-1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尚龙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科技金融中心三期工程项目-商业、办公(自编号E2)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611090369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学大道以南,神州路以东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自编号E2)1幢,地上4层:5399.9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