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日 期 | 2025-06-1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1#住宅、商业及公建、2#商业及地下室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6120901777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蒲州大道东侧、商贸南二路南侧、蒲茵路西侧 |
建设规模 | 1#住宅、商业及公建1幢,地上28层14477.33平方米;2#商业1幢,地上1层:323.67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2层:800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