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6-1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卢忠华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敬安里8号危房原址重建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hzMB2D128322506120000044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敬安里8号 |
建设规模 | 危房原址重建工程1幢,地上2层:72.4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