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6-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花都区万智众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自编号:09#、17#、18#、19#、20#、26#、30#)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623075316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高速以西、迎宾大道以南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09#)1幢,地上5层:20368.64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7#)1幢,地上5层:41657.34平方米,地下1层:7705.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8#)1幢,地上5层:3554.0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9#)1幢,地上5层:6862.9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20#)1幢,地上5层:5089.3平方米;厂房(自编号:26#)1幢,地上5层:6334.9平方米;厂房(自编号:30#)1幢,地上5层:7144.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