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日 期 | 2025-06-3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海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建国际大涌安置房项目(4#垃圾收集站)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625090191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涌岭路南侧、大涌东路西侧 |
建设规模 | 4#垃圾收集站1幢,地上3层:288.8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