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7-02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光庭华南创新总站基地(自编号1#厂房、2#厂房、3#厂房、连廊一、连廊二、地下车库)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50626091337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C地块一 |
建设规模 | 1#丙类厂房1幢,地上4层:4975.78平方米;2#丙类厂房1幢,地上21层:26200.87平方米;3#丙类厂房1幢,地上4层:3843.93平方米;地下车库1幢,地下2层:16500.68平方米;连廊一1幢,地上4层:549.89平方米;连廊二1幢,地上1层:249.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