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5-12-1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220041地块)-2#住宅、Q2#商业裙楼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12150906196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骏达路以南、东鹏大道以西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2#住宅)1幢,地上32层:22667.88平方米;商业(自编号Q2#)1幢,地上1层:373.8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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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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