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5-12-1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汉和大族机器人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汉和大族机器人智造基地项目厂房(自编号3栋, 5A栋、5B栋)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12170902194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优路北侧 |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3栋) 1幢,地上14层:26134.3平方米;厂房(自编号5A栋、5B栋) 1幢,地上15层:88743.8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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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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