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5-12-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B3802042安置地块项目住宅(自编号5-3#5-4#及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512240908847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东临卫生河,南临规划十一路,西临规划七路,北临规划四路 |
| 建设规模 | 安置房(自编号5-3#及地下室)1幢,地上32层:19374.17平方米,地下3层:38099.03平方米;商业(自编号5-3#商业)1幢,地上2层:1357.87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5-4#)1幢,地上32层:19235.79平方米;商业、公配(自编号5-4#商业)1幢,地上2层:1119.6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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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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