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5-12-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鼎富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垃圾收集站(自编号:C8)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12260911005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金谷北路以西、大广高速以北 |
| 建设规模 | 垃圾收集站(自编号:C8#)1幢,地上1层:300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