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5-12-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坑口村城中村改造AF0211010(自编A45)地块(自编号7#垃圾收集站、D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lw4553602212512300913801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荔湾区仁厚直街(北侧为规划横二路、东侧现状为规划纵一路、南侧现状为彩凤路) |
| 建设规模 | 7#垃圾站1幢,地上2层:262.8平方米;D地下室1幢,地下3层:43519.0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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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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