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5-1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
建设项目名称 | 工业产品环境可靠性设计与试验公共服务平台(10#) |
建设位置 | 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凤岗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增规建证[2014]514号;增规建证〔2014〕514号 |
建设规模 | 工业产品环境可靠性设计与试验公共服务平台(10#) 1幢, 地上5层:18977.14平方米, 地下2层:5861.63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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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