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1-3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银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楼(自编A-1栋)及商业、办公楼(自编北塔楼、南塔楼)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2〕1497号;穗规函〔2015〕2486号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楼工程3幢,地上11层(以4层裙楼相连):41813平方米,地下4层:3925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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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