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7-12-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C-E栋综合楼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南建证〔2009〕102号;穗规南函〔2012〕46号 |
建设规模 | 行政中心C栋,1幢,地上5层:15145.95平方米,地下1层:3329.66平方米;行政中心D栋,1幢,地上10层:37629.25平方米,地下1层:6917.61平方米;行政中心E栋,1幢,地上5层:13435.71平方米,地下1层:3327.8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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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