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6-1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和记黄埔地产(广州增城)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自编号1-1301~1308、1-1401~1405)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迳吓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增规建证〔2015〕124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6〕11-138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1-1301~1308、1-1401~1405) 3幢, 地上3层:3696.5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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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