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7-0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马三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生物蛋白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马三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南建证〔2014〕139号 |
建设规模 | A栋厂房 1幢, 地上2层:2709.65平方米;B栋污水房 1幢,地上2层:584.75平方米; C栋仓库 1幢,地上1层:1035.38平方米; D栋实验厂房 1幢,地上2层:1168.35平方米; J栋值班室 1幢,地上1层:30.4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份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