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8-1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新穗旅游中心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住宅楼(自编岭南新世界三区A1-A7栋) |
建设位置 |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4〕2169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4609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A1,裙楼) 1幢, 地上28层:18570平方米; 住宅(自编A2,裙楼) 1幢, 地上28层:15275平方米; 住宅(自编A3,裙楼) 1幢, 地上28层:15456平方米; 住宅(自编A4,裙楼) 1幢, 地上28层:21759平方米; 住宅(自编A5,裙楼) 1幢, 地上28层:22069平方米; 住宅(自编A6,裙楼) 1幢, 地上28层:22350平方米; 住宅(自编A7,裙楼) 1幢, 地上28层:21942平方米; 商业、公建(自编商业裙房、地下室) 1幢, 地上4层:85500平方米, 地下3层:100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377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63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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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