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4-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兴拓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自编T7-T10栋及商业裙楼、地下室 |
建设位置 | 广州南沙区凤凰大道以东、蕉西路以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南建证〔2015〕393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803号 |
建设规模 | 地下室 1幢,地下1层:18972.52平方米;自编号T7栋 1幢, 地上17层:20827.04平方米;自编号T8栋 1幢, 地上13层:13011.80平方米;自编号T9栋 1幢, 地上17层:23503.07平方米;自编号T10栋 1幢, 地上13层:14103.83平方米;商业裙楼 1幢, 地上2层:4442.22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66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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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