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9-0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涛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S2-S5栋商业楼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北路西侧、市南路南侧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南建证〔2008〕101号;穗规南函〔2015〕555号 |
建设规模 | S2-S3栋商业楼 1幢, 地上2层(部分4层):4485.81平方米; S4-S5栋商业楼 1幢, 地上2层(部分4层):4572.4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11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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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